互联网公司不敢向用户收费,谁收费谁倒霉。263邮箱收费了吧?退出竞争了吧?倒霉了吧?易趣交易收费了吧?淘宝起来了吧?倒霉了吧?倒霉了吧?搜狐搜索引擎登录收费了吧?倒霉了吧?后来改了吧?这在中国互联网上几乎成为一个魔咒,想早点歇菜吗?收费吧。
也有敢收费的。人家SP就不怕,骗一个算一个,常常还能骗出几百万用户。网络游戏也敢收费,陈天桥当年30万美元押一款网络游戏,赌的就是收费赚钱,结果赌成了。但是,敢收费的通常是消遣娱乐性质的服务,成功地对工具性质的服务进行收费的,还不多见。主要原因在于,互联网服务的进入门槛一般都很低,你敢收费,就等于给竞争对手留出了机会。腾讯QQ已经几乎垄断了国内的IM市场,所以它当初敢对注册账号进行收费。但朗玛UC、网易泡泡一进来搅局,腾讯立刻改了,重新开放了免费注册。
我同意WebLeOn的看法,服务本身应该是有价值的,有价值的东西当然可以收费,而且国外确实已经有不少对服务进行收费的成功案例。但那是国外,国外公司一般不会去抄袭别人的创意,所以用户在选择一种收费服务的时候,通常不会三心二意,他们对原创者的信任度比较高。但中国不同,中国人最具创意的地方,就是抄袭照搬别人的创意。创意无价在这里表现得非常充分,一个好的创意出来,马上会有一群人COPY。用户并不是觉得你的创意没价值,而是认为反正总会有人提供免费的,你收费了我就走,不过就是重新注册一下这么简单。而且,在中国,收费的常常还不如免费的服务好,收费基本就成了自掘坟墓。用过Gmail的用户,不可能再去用263的邮箱服务,不管它收不收费。
这种状况对服务商来说,的确是很悲哀的,但这是现实。理论上,谁都可以对“增值”部分的服务收费,但问题是,用户常常不认可你的“增值”。差异化说说容易,但实现很难。即使一开始有点差异,到最后一般都会变成同质化,服务商只能在低层次上打消耗战,看谁耗得起。
Web 2.0的服务商主要是为用户活动提供平台的,基本上都属于工具性质的服务。你的服务要让用户想用、爱用、不得不用,比较难。这也是为什么很多人仍然盯着流量的主要原因,流量大就意味着眼球多,就可以去拉广告,从别的地方赚钱。但对工具性质的服务来说,放置广告是以破坏用户体验为代价的。像Google AdSense这样的服务,能够成功是基于以下两点:互利,用户基数。互利把用户的利益跟服务商的利益绑在了一起,而用户基数使它能够发掘“长尾”市场的价值。
Web 2.0是一个无限大的市场,当服务商都想办法去开拓新的市场,而不是都盯着同一小块市场的时候,这个市场就会变得比较良性。比方说,TypePad能赚到钱了,Bloglines也会变得更有价值;而Bloglines日子好过了,FeedBurner的日子就会更好过;FeedBurner的钱好赚了,做RSS广告的公司也就不用发愁了。这样的市场,大家都想办法帮别人赚钱,别人能赚到钱,自己才能赚到钱。最终,用户得到了更专业、更稳定和更长久的服务。